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人防工程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科研动物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地下室功能用房改扩建项目易地建设公示

来源: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29 16:40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科研动物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地下室功能用房改扩建项目,因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等原因,申请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经集体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建设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0号),该项目应建人防工程面积233.08平方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的通知》(内人防字2020335号),该项目核定应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可以申请易地建设并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1229日至2022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有异议,均可以以书面来信(函)或来访等法定方式向我办反映和举报;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办公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三楼C区人防窗口。

联系电话:0471-5332080举报电话0471-3386266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