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呼财购〔 2020〕4号),呼和浩特市人防办拟采取询价方式对自备水源井修复工程项目自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人防办人防自备水源井修复工程项目。
(二)项目内容
水源井检查、修复,恢复正常供水等项目。
(三)服务标准
1.自备水井恢复正常供水。
(四)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5万元,最终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五)服务地点
呼和浩特市人防办。
(六)服务期限
7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具有相应的经营服务能力、专业技术能力;
(三)供应商具有水井行业经验,近两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询价公告期限
自2020年7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下午16时,逾期提交的将不予接收。
(二)提交方式:响应文件一式两份,由供应商密封后提交至呼和浩特市人防办指挥通信科。文件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被询价机构全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材料:①报价函(格式附后);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井维修;③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④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五、询价开标事项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拟于2020年7月28日在呼和浩特市人防办组织,由集中采购小组现场开启所有响应文件,按照供应商报价、信誉、服务承诺等综合评议,确定成交单位。
(二)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段志宏
电 话:0471-3386267
邮 箱:hsrfbztk@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双拥街5号市人防办2111房间。
2020年7月22日
报 价 函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对贵方 项目,经研究该项目采购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已包含人工费及材料购买、设备损耗等所有费用),按上述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自备水源井修复工程项目服务,并承担自备水源井修复工程项目人员的全部安全责任。
二、若我方成交,我方保证不转包不分包。
三、若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协议书,完成水源井修复工程人员组建、器材设备采购等各项工作。
四、若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我方保证水源井修复工程符合国家规范,按照约定服务期限完成任务。
五、我方同意采购文件中有关响应有效期的约定,若在此期间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理解你方不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他任何响应文件的约束。
六、其他服务承诺
(一)……
(二)……
(三)……
……………
供应商(签字及盖章):
法人代表:
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通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