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制定人防“进社区”展板自行采购询价函
依据《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呼财购〔 2020〕4号),呼和浩特市人防办拟采取询价方式对制定人防“进社区”宣传展板项目自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制定人防“进社区”宣传展板项目。
(二)项目内容
人防“进社区”宣传展板设计、安装等内容。
(三)产品标准
1、室内人防宣传栏15块
材质要求:边框为10mm亚克力边条、板底为雪弗板、版面为超高清UV材质,尺寸:120mm*800mm;
联络分站牌匾15块
材质要求:钛金牌400mm*600mm;
人防志愿者袖箍15套
要求:橙底蓝字,尺寸为常规袖箍尺寸。
2、室外人防宣传栏15块
具体要求:立柱为2800 mm,高150*100 mm,方形国际加厚镀锌钢管,埋入地下600 mm。展板框体尺寸为2700 mm*1200mm,使用国标3 mm厚不锈钢焊接,字体宣传版面1200mm*2400mm,版面从宣传栏后侧插入,可更换,版面前由钢化玻璃保护,防止破坏。整体宣传栏统一进行镀锌板专用喷漆,表面光滑,结构整顿,符合庄重严谨的政府形象,且与时俱进,具有很好的设计感和观赏性。
(四)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15万元,含商品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等。
(五)服务地点
呼和浩特市人防办。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报价方须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以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询价公告期限
自2020年8月5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下午17时,逾期提交的将不予接收。
(二)提交方式:响应文件一式两份,由供应商密封后提交至呼和浩特市人防办指挥通信。文件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被询价机构全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材料:①报价单(格式附后);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项目;③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④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五、询价开标事项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由呼和浩特市人防办集中采购小组现场开启所有响应文件,按照供应商报价、信誉、服务承诺等综合评议,确定成交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及相关协议。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常静
电 话:0471-3386200
邮 箱:hsrfbzhk@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双拥街5号市人防办2204房间
报 价 函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对贵方 项目,经研究该项目采购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已包含人工费及材料购买、设备损耗等所有费用),按上述采购文件要求,制定人防“进社区”宣传展板项目,并承担安装人员的全部安全责任。
二、若我方成交,我方保证不转包不分包。
三、若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完成展板设计工作。
四、若我方成交,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我方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五、我方同意采购文件中有关响应有效期的约定,若在此期间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理解你方不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他任何响应文件的约束。
六、报价明细
七、其他服务承诺
(一)……
(二)……
(三)……
……………
供应商(签字及盖章):
法人代表:
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通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