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呼市人防办)拟通过询价方式对我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档案整理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本次询价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㈠项目名称
呼市人防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档案整理项目。
㈡项目内容
对呼市人防办各直属事业单位的档案(包含文字档案和人防图纸)进行整理。具体项目内容为:
1.金地商城:合同预计809件,约5663页;文书预计150件,约1050页;财务档案:预计526卷。
2.草原地下城:合同预计400件,约3500页;招标文件预计20卷,约400页;财务档案:预计290卷;收据600册;杂项预计280件。
3.呼市人防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档案若干。
4.呼市人防办“206”管理中心:档案若干。
中标供应商须将呼市人防办指定的档案图纸按照服务标准装订成盒。
㈢服务标准
1.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等标准规定,整理项目档案;
2.按照“年度—工程项目—类别—文件”的分类方法,将项目档案组卷;
3.将项目档案图纸折叠成A4幅面尺寸;
4.将卷内材料按照归档范围进行排序、编页、编制目录、编制案卷封面和脊背;
5.将文字审批档案装订成册;
6.将整理好的档案图纸装入A4规格无酸档案盒,文字档案每盒一册,人防图纸每盒装满(约10张)。
㈣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2.8万元(人民币,含税),单价限价90元/盒(含采购无酸档案盒费用、人工费、材料费等),最终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㈤服务地点
呼市人防办。
㈥服务期限
入场后60自然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社会主义责任感;
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㈢供应商具有相应的经营服务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保密档案整理资质;
㈣供应商具有档案行业经验,近两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承担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档案服务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㈤供应商应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印许可证”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公告期限
自2022年7月12日起5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材料
㈠报价函;
㈡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档案整理)、至少1人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档案岗位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㈢近两年承接类似项目成果(服务合同复印件);
㈣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㈤拟承接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人员计划、实施计划、完成时限等);
㈥供应商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
㈦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请密封,并骑缝加盖公司公章。
五、询价开标事项
㈠确定成交供应商。拟于2022年7月21日在呼市人防办二楼会议室组织,由集中采购小组现场开启所有响应文件,按照供应商报价、信誉、服务承诺等综合评议,确定成交单位。
㈡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及保密协议。
若开标时间发生变动另行通知。
六、项目文件递交
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下午14时,逾期提交的将不予接收。
㈡提交方式:当面送达,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文件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㈢递交地址: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新城区双拥街5号,呼市警备区院内)
㈣联系人:李亚成 联系电话:0471-3386138 邮箱:hsrfbz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