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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征求《呼和浩特市自建人防工程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呼和浩特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4-09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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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自建人防工程的出租出借管理,充分发挥其平时服务功能,体现人防工程社会效益,确保人防工程战时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人防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内人防字〔2021〕68号)《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呼财资〔2020〕24号),我单位起草了《呼和浩特市自建人防工程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23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呼和浩特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一)邮箱:shuangyongjievip@163.com

(二)传真:0471-4609202

(三)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双拥街5号

2026年4月9日

附件:《呼和浩特市自建人防工程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