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库房管理系统;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双拥街5号。
3.招标范围: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库房管理系统项目,该库房占地面积2000多平方米,存储物资15000余(件、套)。按照方案和担负的任务区分首长机关、市民兵直属分队、市人防办、市卫健委、市应急局等五个区域分类存放,实现了架子化、箱子化、标签化、信息化。
4.服务期:20日历天。
5.投资额:50万元。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必需具有相关部门核发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服务相关内容;
4.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
5.信誉要求:
(1)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如出现以上情形之一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询价公告在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http://rfb.huhhot.gov.cn/ 上发布。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所需资料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于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双拥街5号。
获取文件时所需资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报名人出具“信用中国”查询情况截图。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下午15:00
2.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通信科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双拥街5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471-3386262
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通信科